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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招标编号: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4-12-26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HR-CG-20241207

项目名称: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00(含税),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属性:服务类;

(2)项目内容:主要为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400.00元/套(含税,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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