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八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招标编号: |
长春市第八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4-12-27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2024-03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800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第八中学聘用保安16人,协助长春市第八中学在校园警务室、消防监控室、教学楼及校园区域做好巡逻、消防监控、治安监控、秩序保障及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取连年续签的方式,2025年预算资金为499800元,后续年度预算资金以实际批复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持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员证上岗;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保安服务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