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 招标编号: |
2025年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2025-01-07
招标人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招字2025001;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拦标价,所需最终计量检测校准项目数量及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订单和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1.5报价方式: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共同颁布的《云南省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为基准,以此为基础下浮 %;
1.6服务质量要求:全院计量检测服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上门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 3 天内进场检测,检测完毕30天内出具检测报告,在一个法检周期(一年)内对采购方院内所有在用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按照计量法、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交付采购方)。
1.7采购范围:对全院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服务(包括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及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8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一年一签。
1.9成交原则: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2家。业务委托优先顺序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当优先顺序靠前的中标人不能及时承接业务则由采购人委托给下一名中标人,强制检定项目由第一中标人承担。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1.2 磋商申请人在近一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新成立企业无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并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资质,能一次性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及一般器具检定,实施检定/校准人员具有相应项目的检定资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3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