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户外广告标识项目
地区:广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招标编号: |
广东省 2024-01-15
招标人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受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委托,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户外广告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请认真了解本文件内容后进行投标。现将项目招投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户外广告标识项目;
(2)招标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招标内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户外广告标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4)项目完成时间:6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制作、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742号春熙二街35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① 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 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注:如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所列的记录名单名称存在变更的,以前述网站公布的最新名称为准】。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投标截止日,招标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截图,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③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④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含拥有共同股东的情形),参加同一采购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采购包)的投标;
⑤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
⑥近两年内在招标人的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近两年在招标人的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负面行为。
⑦近三年出现非法经营行为或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注:提供资格要求承诺函或其他说明承诺书。
5.投标人应具备自20198年1月至今的户外广告标识项目(1050万以上40万以上)实施案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月 16日9:00至2024年 1月 22日17:00(北京时间,同下)。发送投标登记材料扫描件到代理邮箱。(投标登记材料采用压缩包方式,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2)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2月 5日 14时 30分至2024年 2月 5日 15时 00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 2月 5日 15时 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