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宁夏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XCG-2024-0302)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2024-0302
2、项目名称: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预算:13843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1384300.00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 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系统建设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1384300.00 其中:应用软件 1184300元,数据服务 200000 元(数据服务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13843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内(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þ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 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标或者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
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文件的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 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文件领取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回执单》发送至邮箱,即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 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 间:2024年04月17日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文件领取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回执单》发送至邮箱,即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