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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招标编号:

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吉林省 2024-01-16 

招标人

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4-0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开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包括9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4276.16平方米。园区规划建设1栋综合楼,1栋中试车间,2栋门卫,3栋检测中心,1栋设备房,1栋卸货平台;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给水、排水、供热、消防、电力、弱电等管线工程;

2.3 招标范围:完成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含各个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的结算审计服务。

2.4 项目地点:位于梅河新区,人民大街东侧,南环东街南侧,康美大道西侧,东环路北侧。

2.5 服务期限:以完成结算审核工作为期限。

2.6 编制依据: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吉林省现行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规定。。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服务团队中须至少10人:需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服务团队人员(2023年8月-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将登记材料扫描后加盖公章同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报名登记材料如下: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服务团队人员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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