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定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定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8日15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H2024-03-06
2.项目名称:定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7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最高限价(如有):¥297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出具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为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3月29日 至 2024年4月7日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方式: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文件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5:45(北京时间)。
2.开启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15:45(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8日15点45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