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 | 招标编号: |
吉林省 2024-01-16
招标人
长春市中心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B-2024-059;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万元;
服务内容: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保障服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3日下午17时00分止;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1)营业执照(2)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获取响应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