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机关海府大院秩序维护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省机关海府大院秩序维护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机关海府大院秩序维护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TCHN-2024-001
项目名称:省机关海府大院秩序维护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23420.00元,最高限价:102342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6个月,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4年4月9日至 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