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 “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 招标编号: |
公开招标: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 “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
“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且已落实,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LZN2024038;
2.2 项目名称: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
2.3 采购预算:人民币54.97万元;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54.9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5 资金来源:中央国债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2.6 服务需求:按照《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中标方需负责“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造价咨询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管理与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7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支队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项目结束;
2.8 服务地点:吉林市、蛟河市、桦甸市 ;
2.9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2.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2.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3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信誉良好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汇款时标注项目名称),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前,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