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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招标编号:

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01-18 

招标人

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项目监理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3)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新建单机容量 4.5 兆瓦风电机组 1 台、单机容量 4.2 兆瓦风电机组 2 台,总建设规模为 12.9 兆瓦,新建1座 66 千伏升压站

2.3控制价:184.45万元(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

2.4建设地点:通榆县十花道乡曙光村、新富村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5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社保证明;

(5)对上述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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