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山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 招标编号: |
山东省 2024-01-18
招标人
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的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2.5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莒县人民医院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
二标段:山东宏飞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
6.1时间:2024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