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公司2024年生产设备零配件定点采购项目
地区:湖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普华公司2024年生产设备零配件定点采购项目
普华公司2024年生产设备零配件定点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普华公司2024年生产设备零配件定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竟争。
1.2采购方法:询比采购,依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采购内容和范围
(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2)服务周期:合同期一年(合同期内超过合同金额,合同自行终止)。
(3)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4)服务及货物质量标准: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99%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执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有效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采购活动。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9:00起至2024年4月29日17:00 止(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需递交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提供询比采购文件。
5.3缴纳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