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
地区:陕西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 招标编号: |
最新公告: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
陕西省 2024-05-09
招标人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企业日常文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需提供法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
3.6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即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并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期限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缴费确认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含正副本、U盘、相关原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