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宁夏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 招标编号: |
招标: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4]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利通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利通区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村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338亩,其中:管灌区域建设规模98亩,渠道改造区域建设规模1240亩(灵白村建设规模876亩,银新村建设规模364亩)。(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1)首部工程:新建建筑面积为9平方米的彩钢房2座,新建60米深机井2座。
2)田间管道工程:铺设PE管1747米,新建分水井9座,出地保护井41座。
3)银新村渠改造工程:翻建D=0.5-2米U型渠3058米,配套不带路农口9座,管式农桥9座,管式尾水8座,畦田口306座。
4)灵白村渠改造工程:翻建D=0.5-2米U型渠8297米,配套不带路农口15座,带路农口2座,管式农桥15座,管式尾水13座,跌水7座,畦田口829座。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15时 00分至2024年6月4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回执单、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信用中国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书;要求以上资料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无(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