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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郴州市北湖区香花米业至爱和康豆腐厂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郴州市北湖区香花米业至爱和康豆腐厂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 2024-01-29 

招标人

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香花米业至爱和康豆腐厂排污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CZ-XMZB-0045

3、采购项目预算:1237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建筑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可选择银行转帐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1 郴州市北湖区香花米业至爱和康豆腐厂排污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1237000.00 ¥1237000.00 176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公告第四节第3条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条件中要求的材料、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领取磋商文件。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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