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江西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公示★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省 2024-06-18
招标人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1. 项目编号:JXYH-2024XJ-06015B
2. 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参数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1 项 551631.36元 详见 “四、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合同期限:30日历天。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其它条件:
4.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有效报名时间:合格供应商应当于2024年6月18日09:00时至2024年6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将授权委托书、授权联系人电话、授权联系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
6.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