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耒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入场道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耒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入场道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 2024-02-21
招标人
耒阳市白洋水务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入场道路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CZX-CG-20240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22635.8元
5、标段划分及工期:划分为一个标段,总工期60日历天。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简要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1 建设长400米,宽12米的污水处理厂入场道路一条,配套建设给排水、安全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等配套设施。 A010309-道路 1 1722635.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2 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中级(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专业)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③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④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⑦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中级(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专业)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