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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安徽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 2024-08-02 

招标人

国营芜湖机械厂

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招标公告

受国营芜湖机械厂委托,现对“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项目编号:5720ZB-Z-001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招标人为国营芜湖机械厂,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

2.2 项目编号:5720ZB-Z-0014

2.3 招标编号:AHZJ-202420600869

2.4 招标范围: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对部件测试厂房内屏蔽暗室进行建设,完成屏蔽和吸波系统及其它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制作(包括材料采购、制作、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保管、现场安装、性能测试和验收,以及其他使招标范围内的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气、滤波、暗室内甲供设备的屏蔽吸波等),屏蔽暗室内的内容以及暗室配套的所有预埋件、安装板均由承包人提供及施工,消防系统需与厂房消防系统联动,达到整体交付使用状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技术要求》。投标人可结合项目技术要求和布局方案,细化投标方案内容,按细化后交钥匙的图纸、方案进行报价投标,(相关做法和要求须满足附件技术要求,否则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修改,费用不予增加),中标的技术方案后期还需根据建设单位工艺设备的需求进行变更,变更前后的费用不予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屏蔽暗室位于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部件测试厂房内,部件测试厂房初步规划长65m*宽53m*高33m,占地3540 m2,建筑面积4751 m2,暗室初步规划尺寸见《附件2部件测试厂房图纸》。采购清单详见附件3。

注:附件1、2、3资料须已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至招标人处领取。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

2.6 最高投标限价:48177354.72元 

2.7 计划工期: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9个月内到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屏蔽室建设)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影印件)

3.1.2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包含屏蔽和吸波系统的项目实施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影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时间、建设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B证影印件及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1.5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提供承诺函):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2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保密咨询工作条件,承诺具备保密业务咨询条件(须提供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组织机构条件:指定内设机构负责保密工作,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3)制度条件:制定了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内容与所承担涉密业务相匹配,即视为具备制度条件;具体内容可包含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项目、涉密会议、宣传报道、涉密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管理等。

(4)人员条件:明确了参与军工涉密业务的具体从业人员,且相关人员具备涉密人员基本条件。

(5)场所条件:具有专门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即视为具备场所条件;承担涉密运输、翻译等业务,经双方商定在招标人涉密场所履约的,乙方可不具备场所条件。

(6)可满足招标人及上级部门的保密要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由其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及联系人详见本公告第8条)。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1、2、3)须由已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妥善保管以上资料(资料将在开标现场退还至招标人)

4.3招标资料费用: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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