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忻州市局营销中心终端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山西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公示:2024年度忻州市局营销中心终端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 2024-08-29
招标人
山西省烟草公司忻州市公司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忻州市局营销中心终端建设项目项目 ,招标人为 山西省烟草公司忻州市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工作,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开展实际,在全市各县建设便民服务终端,推进加盟终端建设,规范终端客服行为,本次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供应商,为全市终端配置柜台、门头、便民服务终端柜、服务公示牌等形象展示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 加盟终端(标准化背柜、营业时间贴、进出推拉贴、玻璃防撞贴、背景墙LOGO、标准化门头、背景墙)、便民服务终端(便民服务终端柜、便民服务终端标识牌)、服务公示牌(服务公示牌、消费导购牌)。具体数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中的设备(或物资标识)、配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作(或采购)、交付、运输、安装、调试、售后质保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址: 山西省忻州各县(市、区)。
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应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省市地方以及烟草公司的统一标准规范要求。
质保要求: 整体自验收合格后三年(标识标示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能力,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包括项目组人员及被授权代表)。
3.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此项须提供承诺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须提供承诺书。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行贿查询结果为准)。
3.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