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
地区:云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
云南省 2024-09-19
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 两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发包内容: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
2.2 发包范围: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项目(二期)在原有混凝土结构的基础上加建二层,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2.3项目规模:约150万元。
2.4 项目地点:两河镇农产品天麻分拣包装中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以发包人书面委托起止日期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规定,符合发包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
3.3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例外);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供应商如不按上述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资料,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14时00分;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