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优化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招标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优化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01-11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优化升级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QTM-202400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563656.31元;最高限价:563656.31元;

5、采购范围: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建设地点:商丘市长江路豫苑路交叉口东南角;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之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方式: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资料。

3. 售价: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月22日下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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