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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与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劳务)

地区:新疆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招标编号:

最新公告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与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劳务) 

招标人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与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劳务)

2、项目编号:NER-JT-FW/2024032G

3、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与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劳务)一标段

1)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14台风机基础与14台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夯填、场地平整,钢筋卸货、场内运输、加工、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高强灌浆料采购、浇筑、养护,管件和埋管的加工、安装,锚栓组合件卸车、二次倒运、安装、调平、防水和防腐施工、地基处理、沉降观测(含观测点和基准点成品招标、基础制作),箱变基础爬梯、格栅制作安装,盖板招标安装,卵石招标运输、铺设,箱变基础电缆支架安装,接地工程(内接地及外接地,第三方及业主认可的接地电阻报告),抽排水工程、防火墙,基础施工范围内场地平整和恢复等;为完成基础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电源、施工供水、施工围堰及挡墙护坡等施工辅助工程;

3)、环境及水保措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防洪涝设施工程、接地、线缆、护坡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4)、承包范围内设备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5)、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零时或固定设施等;

6)、在施工范围内各阶段质量监检、验收费用,并网手续办理配合;包含负责项目整体专项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技术监督等,配合发包人、电网、质监站等政府部门进行质检验收、安评验收、消防验收和电力验收等;

7)、配合发包人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行政规费由业主方承担);

8)、工程达标(风机整体240小时完成)、配合项目后期评价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9)、编制劳务合同施工内容中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项目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资料员,按照业主方竣工档案管理及规定,负责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编制及整理工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否则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见合同专用条款;

10)、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

11)、承包人应确保本标段工期满足发包人的里程碑节点计划,施工进度不得影响下一步工序,所以承包人应在劳动力和特殊工种及机械工器具等方面的配备上满足要求;其中基础浇筑用模板需配备齐全,周转灵活。测量器具应在检定周期内;

12)、承包人负责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悬挂条幅彩旗,裸露堆放的土石方应用密目网遮盖;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外运,建筑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基础回填覆土完成后剩余的渣土可以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内,最后需自行恢复;

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质监站或能源局等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标段: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与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劳务)二标段

1)、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13台风机基础与13台箱变基础及吊装平台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夯填、场地平整,钢筋卸货、场内运输、加工、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高强灌浆料招标、浇筑、养护,管件和埋管的加工、安装,锚栓组合件卸车、二次倒运、安装、调平、防水和防腐施工、地基处理、沉降观测(含观测点和基准点成品招标、基础制作),箱变基础爬梯、格栅制作安装,盖板招标安装,卵石招标运输、铺设,箱变基础电缆支架安装,接地工程(内接地及外接地,第三方及业主认可的接地电阻报告),抽排水工程、防火墙,基础施工范围内场地平整和恢复等;为完成基础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电源、施工供水、施工围堰及挡墙护坡等施工辅助工程;

3)、环境及水保措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防洪涝设施工程、接地、线缆、护坡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4)、承包范围内设备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以及基础回填地面耐压力试验并出具第三方认可的试验报告;

5)、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范,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所需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满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标识标牌、安全标语、零时或固定设施等;

6)、在施工范围内各阶段质量监检、验收费用,并网手续办理配合;包含负责项目整体专项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技术监督等,配合发包人、电网、质监站等政府部门进行质检验收、安评验收、消防验收和电力验收等;

7)、配合发包人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行政规费由业主方承担);

8)、工程达标(风机整体240小时完成)、配合项目后期评价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9)、编制劳务合同施工内容中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项目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资料员,按照业主方竣工档案管理及规定,负责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编制及整理工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否则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见合同专用条款;

10)、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

11)、承包人应确保本标段工期满足发包人的里程碑节点计划,施工进度不得影响下一步工序,所以承包人应在劳动力和特殊工种及机械工器具等方面的配备上满足要求;其中基础浇筑用模板需配备齐全,周转灵活。测量器具应在检定周期内;

12)、承包人负责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悬挂条幅彩旗,裸露堆放的土石方应用密目网遮盖;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外运,建筑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基础回填覆土完成后剩余的渣土可以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内,最后需自行恢复;

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质监站或能源局等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6、工期计划:

第一标段:总工期57天,计划于2024年10月25日开工,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工并具备交付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总工期57天,计划于2024年10月25日开工,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工并具备交付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且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2个合同额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8)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两个标段,两个项目不兼中。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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