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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业园项目2号地块及3号地块二区施工及运营项目

地区:广东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招标编号:

东华工业园项目2号地块及3号地块二区施工及运营项目 

广东省 2024-10-21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华工业园项目2#地块及3#地块二区施工及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WCCG-2024-1014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招标内容及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1 东华工业园项目2#地块及3#地块二区施工及运营项目 广州市空港经济区人和镇东华村东华工业园(安置区)以西地段 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1,04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肆仟万元整,含税)

注: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①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②承接过的类似产业园区运营的业绩。

注:(1)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最多由1家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打印页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邮寄(邮费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询问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00 - 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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