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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2.项目编号: ZCZB-202496

3.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采购要求

1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1 3354890.00 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③或②+③相应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 准,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拟参加本项目的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2)税务登记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公告中要求的其他内容。(7)注:投标人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否则不予报名。

4.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5.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文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自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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