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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某部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地区:新疆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某部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某部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4510017)

1.     招标条件

我部就某部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普兰县

2.2.项目建设规模:

(1)道路、涵洞维护

①7公里道路维护:其中2公里需维护道路、5公里需平整路面;②7公里道路维护:前4公里路面需拓宽、平整,后3公里道路路基换填;③ 1.8公里道路升级改造:道路为砂石路面,需拓宽路面,加装护栏;④3公里道路维护:其中2公里需拓宽路面,部分路段加装护栏、1公里道路路面平整,需维护1处涵洞,清理涵洞附近落石。⑤1处简易涵洞维护:涵洞长约10米,宽约5.5米,承重约15吨,因夏季冰雪融化,涵洞落石堵塞,导致涵洞冲毁,需清理涵洞附近落石,对涵洞维修加固。⑥1处简易涵洞维护:桥涵洞夏季易被河水冲毁,需增设涵洞4个长7米直径1.5米的涵洞;⑦1公里道路维护:道路水毁,需平整路面20米,架设涵洞1处。

(2)信息化中心维护

更换2套信息化前端设备;装修信息化中心;采购电脑、拼接屏、解码器等相关配件。

(3)场坪维护

1处场坪风化严重,需维护。

2.3.工程总投资:约540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内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质量标准:质量合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军队设计相关标准和规范。

2.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见附件5))。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1)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须提供关于财务状况的承诺书,见附件6);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单项合同里程10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个;

②通信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个。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见附件7)。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通信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高级工程师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附件8)。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由不超过两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9),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的公路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由对应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 申领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按顺序依次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密承诺书原件;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关于财务状况的承诺书原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11)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

(12)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13)潜在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如有);

(14)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上述第(1)至(14)项证明材料,其中:

第(1)、(2)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第(7)项: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余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根据其内部职责分工分别提供;

第(8)项: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他主要人员证明材料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根据其内部职责分工分别提供。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8日11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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