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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档案中心库房迁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招标编号:

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档案中心库房迁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 2024-11-29 

招标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档案中心库房迁址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NZJC2024-GC(2)-864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档案中心库房迁址改造项目,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2工期及启动时间:

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日。(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3本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8630.03元(含税)。

3.合格投标人

3.1供应商需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投标人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至少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2024年10月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6、能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的公司。

8、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投标人已中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及分支机构)的基建项目尚未施工、或具有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及分支机构)的基建项目,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06日,每日9时至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章并附委托代理人电话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表的双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采用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的方式提交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4.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为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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