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其他材料采购
地区:湖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其他材料采购
湖北省 2024-11-29
招标人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其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其他材料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49890.09元 ,招标人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BHY-2024044
2、项目名称:通山县城区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扩建凤凰山水厂项目(EPC)其他材料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电子文本
5、预算金额:15549890.09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包:工艺管网材料采购;预算金额:8613255.58元
第二标包:电气、自控设备材料采购;预算金额:6936634.51元
7、合同履约期:按总承包要求的各个节点计划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二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