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寺镇明珠佳园广场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招标编号: |
新安县石寺镇明珠佳园广场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 2024-12-17
受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石寺镇明珠佳园广场绿化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安县石寺镇明珠佳园广场绿化提升项目
1.2 项目编号:新安限采-2024-0140
1.3 建设地点及概况:位于新安县石寺镇,主要为苗木移栽、死树清理、绿化种植、园路铺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预算控制价:387291.39元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0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 ,八个必须”
1.1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3.3.开标现场要求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