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招标编号: |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河南省 2024-12-30
项目概况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241271HW0371-0058
2、项目名称: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8726.00元
最高限价:20872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 208726.00 20872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餐厅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不需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