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某部队习服中转保障玻璃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地区:西藏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招标编号: |
西藏自治区 2024-01-15
招标人
某部
阿里地区某部队习服中转保障玻璃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4510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某部队习服中转保障玻璃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中转玻璃房约2250平方米、会议室约500平方米、餐厅约66平方米、医务室约33平方米;活动区改造约740平方米;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程施工地点平均海拔4500米及以上,建设地点处于高海拔无人地区,社会依托资源少,建设环境艰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高原、高寒、缺氧等停工降效等困难,预估建设风险。
2.2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
2.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9711619.20元
2.4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更正等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验收标准,并按国家、行业或军队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近一年(2023年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职安全员:至少一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承揽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或以上或投资额9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竣工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见附件7)。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见附件8)。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9)。
(5)投标人非西藏自治区企业的,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报送,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按顺序依次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或附件2);
(2)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3);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及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件4);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附件5);
(6)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关于财务状况的承诺书原件(附件6);
(9)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原件(附件7);
(11)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附件8);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原件(附件9);
(13)潜在投标人认为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如有)。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获取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建议不要胶装,以便资料存档)赴申领地点申领招标文件,经资料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请注意: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相关材料赴申领地点,经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汇入或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申领招标文件,不接受资料审核合格前自行汇入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11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