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湘潭县人民武装部排水改造项目
地区:湖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湘潭县人民武装部排水改造项目
受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湘潭县人民武装部排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县人民武装部排水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LYNK-2403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1 湘潭县人民武装部排水改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460539.35元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保金3%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具体支付以国库拨付为准。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3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料;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载明的注册单位(或工作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施工员具有施工岗位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