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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 2024-04-10 

招标人

湖南绿洲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

2、委托代理编号:  TJGJZS-1-2024030

3、采购项目预算:247.86万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其中动力电缆部分40天,照明部分20天。跟随精装修工程进度)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 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 术要求 数 量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 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247.86 247.86 非强

制采

购 不接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 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电力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的资质。施工员及安全员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保险证明(或作出相关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4年 4 月17 日 (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附社保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 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二、三原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14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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