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万宁市和乐镇乐群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类型:工程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 招标编号: |
公开招标:万宁市和乐镇乐群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 2024-04-10
招标人
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C2024-ZB-006
项目名称:万宁市和乐镇乐群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总投资:¥450257.52元。本次招标金额:¥377690.78元。
最高限价(如有):¥377690.78元
招标范围:1.工程规模及内容:清淤480m³,沟渠内抛一层片石340m³,更换节制闸2座。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合法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9)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响应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磋商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邮箱)
售价:文件售价200.00元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4月2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