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与第三方清收公司合作的项目(抵押类) 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招标: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与第三方清收公司合作的项目(抵押类) 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与第三方清收公司合作的项目(抵押类)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与第三方清收公司合作的项目(抵押类);
2.2招标内容:通过与第三方清收公司合作,利用其专业的知识与经验,提高我行催收效率,降低法律风险,节约行内成本。债务人失联的抵押类不良贷款;
2.3采购预算:
抵押类贷款:
贷款逾期90天(含)及以下,代理费用比例(按清收金额)5%;
贷款逾期91天-180天(含),代理费用比例(按清收金额)7%;
贷款逾期181天-360天(含),代理费用比例(按清收金额)10%;
贷款逾期361天以上(含)及已核销,代理费用比例(按清收金额)15%;
2.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址;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拥有专业的队伍,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较完整,操作规范,对行内委托的清收业务设立专门团队且人员投入不得低于8人,三方清收公司首月对行内委托业务分析,制定清收计划,次月起业务要有稳定催回,比例不低于同类业务催回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获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誉要求查询截图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01月06日14时00分整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