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咸嘉湖派出所门楼及形象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12月公告: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咸嘉湖派出所门楼及形象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 2024-12-13
受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咸嘉湖派出所门楼及形象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咸嘉湖派出所门楼及形象墙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BSZXZC-2024-15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4946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近三个月指2024年9月-2024年11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 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 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