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公安局局内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12月公告: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公安局局内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公安局局内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公安局局内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公安局局内网络机房维护、视音频机房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最高投标限价:108万元(含税)。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拥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经理本单位参保证明(参保时间不少于连续3个月)。
3)投标人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共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3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与吉视传媒发生诉讼纠纷的企业参与本项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0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