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
地区:吉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
吉林省 2024-12-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67号文件和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
2.2项目编号:JLQX-CT-250106;
2.3建设地点:伊通河南南段十里芳菲;
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989;
2.5建设范围:伊通河南南段十里芳菲电气工程:
(1)配电部分(管沟、配管、电缆、配电箱、手孔井);
(2)路灯照明(管沟、配管、电线电缆、路灯基础、手孔井、路灯);
(3)弱电部分(管沟、配管、电缆、光缆、光缆汇聚箱、手孔井、摄像头、公共广播);
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如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报名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
5.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