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等盘活存量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TOT模式)招标公告
地区:广西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等盘活存量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TOT模式)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12-16
1.概述
本项目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等盘活存量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TOT模式)(项目名称)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等盘活存量污水处理项目40年经营权出让,项目主要内容:在平乐县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将平乐县辖区内的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存量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授权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出让主体和实施主体,将上述污水处理厂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给中标人,并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运营,并在运营期内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特许经营届满后,由中标人移交给平乐县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县城老城区等既有存量污水厂
2.3 项目地点:平乐县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源头镇、张家镇及平乐县县城老城区等既有存量污水厂各厂址所在地
2.4 项目性质:特许经营权出让
2.5 项目评估价值:22300 万元。
2.6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特许经营的有关要求:
2.8.1 收费方式:特许经营单位统一管理收费。
2.8.2 收费标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根据平乐县实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方式,按照《平乐县镇级污水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平城管字【2019】15号)文件规定的征收标准,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执行。
2.8.3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40 年, 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2.8.4 项目运作模式: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3 财务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提供承诺)。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来报名或购买招标则不需此项);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是复印件则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