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邮件处理中心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山东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潍坊邮件处理中心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4-12-16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潍坊邮件处理中心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本项目总预算90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潍坊邮件处理中心直线模组带分拣机租赁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潍坊邮件处理中心进口场地租赁直线模组带分拣机1套,格口 68 个,替代原落地手工线,进一步提升潍坊邮区中心处理能力,保障潍坊中心的整体处理时限,租赁期2年。
服务期限: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机械制造等相关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投标人注册实缴资本要求不少于2000万(须提供工商查询原件递交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快递物流行业直线模组带分拣机(或同类产品)销售或租赁业绩合计不少于5个,其中销售业绩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租赁业绩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家并提供相关生产证明资料,代理商投标不予接收;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7.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年租赁费用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3.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4.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5.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进行线上信息调报(提供材料如下,合并扫描成一个PDF上传):
①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资质证明;
③“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截图;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各种承诺书;
⑤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2)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线上获取,按网页提示在线填写信息后,将以上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上传,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 24 小时内通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潜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信息填报阶段资料审核不代表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