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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招标:大安市警务工作站建设项目

地区:吉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招标编号:

关于12月招标:大安市警务工作站建设项目 

吉林省 2024-1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警务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警务工作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LHF-2024076

2.3招标范围:包括南湖警务工作站、嫩江湾警务工作站。涉及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 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2334437元;

2.5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12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12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1225日~20241231日的8:3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将以下要求的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每个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

4.3售价:500/套,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11613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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