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标讯: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地区:云南 类型:供应信息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招标编号: |
今日标讯: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90万元
4、报价方式:费率。支付比例不高于70%收费标准按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 版)》及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收费,由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收费后向外送机构按比例拨付。
5、采购需求:
5.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经医疗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执业范围包含医学检验及病理项目。可以承担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的医疗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5.2技术服务要求:
5.2.1投标人实验室符合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5.2.2投标人保证按国家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5.2.3投标人实验室有参加国家级/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及国家级/省级病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
5.2.4投标人实验室须具有临床检验中心颁发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5.2.5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15189认可证书。
5.2.6投标人检验实验室需拥有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可提供专业的医学检验服务。
5.2.7投标人拥有丰富远程病理诊断服务经验和良好运营能力。
5.2.8投标人拥有雄厚的病理专家团队为远程病理提供专业的病理诊断服务。
5.2.9投标人可为医院病理科人员提供进修培训的渠道,为医院提供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5.2.10外送检验项目结果需回传至采购人LIS系统,成交人承担相关接口费用,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替换升级方案将采购人现有LIS系统进行升级替换)。
5.3服务要求:
5.3.1投标人需提供专职物流人员每周不少于收取六次,工作时间定时前往医院收取标本的服务。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5.3.2免费提供特殊检查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申请单等。
5.3.3投标人配备完善医疗物流系统,保证标本接收、送检运输过程的安全与规范,保证标本的检测前质量。标本运输须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采购人商定。
5.3.4有完善的危急值报送方案、途径,危急值报送流程合法合规合理,有专人确保危急值报送落实到位。
5.3.5及时提供满足临床需求的各类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手册等。凡有涉及本服务项目相关的变动必须24小时内以正式公文及时告知。
5.3.6投标人需按照公开的诊断项目册的报告时间内为采购人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检验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
5.3.7提供合法合规的项目收费标准,所提供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核查。
5.3.8投标人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
5.3.9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用户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5.4质量要求:
投标人具备进行检测项目清单内所有项目的检测工作的能力及检验仪器和设施,不得使用落后淘汰的方法、试剂。
5.4.1检验报告抽检合格率100%;
5.4.2报告发放及时率100%;
5.4.3物流平台差错率为0;
5.4.4临床满意率≥95%;
5.4.5病人投诉回复率100%。
5.4.5投标人为有疑议的检验检测项目结果提供咨询服务。
5.5其他
5.5.1投标人对采购人未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技术援助。
5.5.2合同期间,采购方若有项目增减的情况,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方需求,且收费价格则按投标时所报同类别现行收费标准的下浮率结算,无现行收费标准的项目,收费价格则由双方商定。
5.5.3合同期间,现行收费标准有变动或国家有新的法规、政策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5.7外送清单
表一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报告时限(工作日) 预算价(元)
一般检验项目 1 一般检验项目 人份 ≤2 现行收费标准
表二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报告时限(工作日) 预算价(元)
病理检验项目 1 病理检查与诊断 人份 ≤3 现行收费标准价
表三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报告时限(工作日) 预算价(元)
免疫组化 1 免疫组化 人份 ≤3 现行收费标准价
表四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报告时限(工作日) 预算价(元)
特殊检验项目 1 胎儿染色体无创产前DNA检测Plus(100位点) 人份 ≤12 现行收费标准价
2 胎儿染色体无创产前DNA检测(3位点) ≤12 现行收费标准价
3 唐氏综合征中期筛查 ≤5 现行收费标准价
4 地贫基因检测(621位点) ≤12 现行收费标准价
6、结算方式:以投标单价按实际量结算。
7、服务期: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订。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属于免税或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医学检验科和病理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 3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方式:现场开标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15时00分
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至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