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技师学院学术报告厅灯光、音响及舞台设备购置项目
地区:山东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 招标编号: |
〖公示〗 济宁市技师学院学术报告厅灯光、音响及舞台设备购置项目
山东省 2024-05-14
采购单位
济宁市技师学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宁市技师学院学术报告厅灯光、音响及舞台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CXGJ-CG-2024-0419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技师学院学术报告厅灯光、音响及舞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采购扬声器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空调系统(线路改造和电力增容)、校园广播补充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及要求。
4、包组划分:一个包。
5、采购预算:47.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
注:报价供应商应对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9: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