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市级应急抢险中心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福建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 招标编号: |
6月份招标★福建省高速公路市级应急抢险中心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 2024-06-14
招标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市级应急抢险中心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56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集中采购,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结果与采购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814.69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技术参数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一 平板运输车1 2辆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7 49.4
二 平板运输车2 1辆 23.37 23.37
三 平板运输车3 1辆 24.33 24.33
四 小型装载机1 3辆 27.65 82.95
五 小型装载机2 1辆 26.67 26.67
六 多功能挖掘机1 3辆 47.13 141.39
七 多功能挖掘机2 1辆 48 48
八 多功能挖掘机3 2辆 42.33 84.66
九 多功能挖掘机4 1辆 48.33 48.33
十 护栏抢修车 2辆 74.13 148.26
十一 撒盐机1 1台 9.5 9.5
十二 撒盐机2 1台 9.13 9.13
十三 除雪滚刷 8台 13.13 105.04
十四 除雪铲 2台 6.83 13.66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全部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部分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或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购数量暂按上述数量,采购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车辆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和款项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交货期限:与采购需求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交付并协助完成采购需求单位车辆的上牌手续。
4.3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站、机维站及采购需求单位办公场所。
4.4 质量要求:合格。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裸车价格不包含车辆保险税与车辆购置税)、税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 本项目中标人协助完成采购需求单位车辆上牌手续的车辆上牌服务费由对应中标单位承担。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法人公司(总公司)与其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同一法人公司(总公司)仅允许一家法人公司(总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本项目响应。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可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 月9日下午17:00:00,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6 月 14 日至2024年 6月 20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156+合同包号 ),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8.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0 日上午9:30:00,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 7 月 10 日上午9:30:00-9:30:00(北京时间)送至,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