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客梯车(旅客登机梯)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客梯车(旅客登机梯)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北京市 2024-07-09
招标人
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受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客梯车(旅客登机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应答。
1. 项目描述: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台)
客梯车 平台高度降至最低时≤2200mm;
升至最高时≥4400mm 1(带雨棚)
交货地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2.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应答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2.3 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所应答设备及设备配置的安全靠机系统(防碰撞系统)必须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对该产品发布的官方通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所投品牌的客梯车(电动式)累计5辆(含)及以上的业绩(锂电式车型)。注:须提供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 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7 供应商应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2.9 供应商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进入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供应商未在以往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采购项目成交(成交)后,由于成交人(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
2.10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产品/服务质量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注: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五年内不接受参与采购项目。
2.11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3. 应答限价:人民币80万元整(含税)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购买谈判文件所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7. 谈判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