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一期)抗震支架供货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 招标编号: |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一期)抗震支架供货及施工项目。
(二)招标单位: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侧海航长安航空新基地。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质量标准:
1.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设计规范要求,符合《抗震支架安装及验收规程》(T/CECS 420-2022)验收规定,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产品取得相关部门及第三方荷载测试的检验报告、产品技术证明文件等。
3.抗震支架应具备防火性能的测试,并取得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六)计划工期:以甲方下发排产计划通知书后90日历天(含生产、采购及施工安装时间)。
(七)招标范围:
1.项目目前概况
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约323亩,本期建设规模168383.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052.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331.23平方米。)具体包含综合服务中心27691.60平方米(含报告厅),综合办公楼28567.00平方米,飞行公寓楼65219.20平方米,地勤公寓楼37682.35平方米,餐厅4512.00平方米,特种车库4711.42平方米。
目前项目现状:长安航空营运基地项目(一期)于2016年6月正式动工建设,2019年上半年向政府申请停工至今。
抗震支架综合办公楼地上二层至八层已基本完工;综合服务中心地上一层至八层已基本完工;地勤公寓楼未安装;飞行公寓楼未安装。
2.招标内容
(1)综合办公楼(安全运行楼):地下二层至八层已完成部分抗震支架的维护,地下二层至八层未完成部分抗震支架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
(2)综合服务中心(含多功能厅):地下二层至八层已完成部分抗震支架的维护,地下二层至八层未完成部分抗震支架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
(3)地勤公寓楼:地下二层至八层抗震支架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
(4)飞行公寓楼(含职工餐厅):地下二层至八层抗震支架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
前期已施工完成抗震支架的排查及质量问题整改,后期维护。
上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方案深化、抗震支架及其辅助配件等的采购、施工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且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规范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便拟投标人对项目概况作出合理判断。
(八)报价要求
1.本工程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现场勘察费、图纸深化优化、材料设备费、制造和安装费用、验收费用、法定收费、拆装和维修的特殊工具费及一切明示或者隐含的风险。
2.各类设备(材料)报价均应包括产品费、税费、利润、保险、运输、检测、试验等涉及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人工费、设备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费、保管费、运输费用、场内二次运输费、管理费、相应的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且需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要求等各项费用。
4.投标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应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九)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其中本项目招标费500元,在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合格后,招标文件发放前缴纳,未缴纳招标费的单位招标文件不予以发放。招标费用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转出银行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公司名称账户,否则无效。
2.投标保证金要求说明如下: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后方可参与投标,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确定并收到退投标保证金申请后1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十)合同价款形式
固定总价,需现场收方实际工程量,如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则按照实际收方工程量结算;如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加,则按照合同签订的工程量结算,不予增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及项目经理资格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制造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认证证书。代理厂商需提供授权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
(五)须提供最新3个同类项目业绩(在建项目或5年之内的项目)。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资质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及项目经理资格扫描件。
2.承诺书(按附件模板填写并盖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模板填写并盖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模板填写并盖章,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制造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认证证书。代理厂商需提供授权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
7.客户与供应商廉洁合规承诺书(按附件模板填写并盖章)。
8.同类项目设备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发票)。
9.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1)行政处罚信息。(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4)近5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格式版本,由投标方自行书面拟定声明。(5)须截图至股东信息,整体识别清晰。)
10.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未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二)报名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
各意向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所有报名资料至邮箱。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公司报名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一期)抗震支架供货及施工项目资质文件。所有提供资料按附件报名资料模板材料要求的顺序进行编号、命名,以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提交。网上报名如不按此要求发送邮件,招标方对邮件遗失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