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编号:HNJQ-
2023-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确山县新城区、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尚庄村、西邻中原大道,北邻北环路,东邻通河路,南邻滨河大道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8197500.6元 最高限价:5819750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包 |
23995000 |
23995000 |
2 |
2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2包 |
8992150 |
8992150 |
3 |
3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3包 |
153121 |
153121 |
4 |
4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4包 |
6493118 |
6493118 |
5 |
5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5包 |
3388326 |
3388326 |
6 |
6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6包 |
1697857.6 |
1697857.6 |
7 |
7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7包 |
1283534 |
1283534 |
8 |
8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8包 |
10659590 |
10659590 |
9 |
9 |
确山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工程设备采购项目9包 |
1534804 |
1534804 |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包。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
10.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
1.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同时满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
2.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或销售或中央空调制造或销售;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2.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
3.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塑料管材及配件销售或管道配件塑料制品销售或建筑材料暖通设备销售;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包:
4.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4.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暖通设备制造或销售或通风设备的制造或销售;
4.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包—6包:
5.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5.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或销售或空调设备及零部件销售;
5.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包:
7.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7. 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阀门加工或阀门销售或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或水暖器材销售;
7.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7.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包:
8.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8.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或销售或民用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或销售;
8.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8.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8.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8.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包:
9.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9.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营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机电设备制造或机电设备销售;
9.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9.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9.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采购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所投标包资格条件要求证件;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查验留存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排序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