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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07-22 

招标人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材料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材料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一批带压封堵管件,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卖方接到买方订单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交货,交货数量:以买方订单为准。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2.7采购预算:2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人员、资金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被列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722-2024726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现场或邮箱报名,以邮箱形式(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告要求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需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会于当日1600分前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

将:word版《获取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获取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8131330分(北京时间)。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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