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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阳市游园管理站2024年春季景点建设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安阳市游园管理站2024年春季景点建设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02-27

招标人

安阳市游园管理站

安阳市游园管理站2024年春季景点建设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KAYDL-20240201 

1.2 项目名称:安阳市游园管理站2024年春季景点建设苗木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31.9万元

1.5 采购需求:2024年春季景点建设苗木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3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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