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等采购

地区:吉林 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招标编号:

(公告)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等采购 

吉林省 2024-01-10

招标人

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2024-01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等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等采购

2.2 招标范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山皮石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3 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4 供货期:至本项目施工结束。

2.5 质量标准:按甲方要求。

2.6 采购预算:3177768.00元(含13%税)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2.1.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2.2.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7报价包含装车费用和运输费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1月12日16时00分,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投标人发送证明材料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核实;

 采购代理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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